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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康市本级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
作者:JIANGHAO 来源: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:2022-05-05 浏览次数:

一、计划的目的、意义和编制依据

(一)目的

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土 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保障,是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措 施,是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。通过编制安康市本级 2022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,从总量、结构、时序、布局等方面 提高安康市本级供地的合理性、科学性,有利于保障城市居民住房、 基本设施配套项目、工业项目等各类项目的实际用地需求,促进经济 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。

(二)意义

编制安康市本级 2022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进一步促进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、提高土地利用效益、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和空间布局、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。 

(三)编制依据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 制规范(试行)》,结合《安康市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》、市本级本年度 用地需求,编制安康市本级 2022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。

(四)适用范围

本计划适用范围为汉滨区行政辖区内 2022 年度供应的全部国有 建设用地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,计划年度为 2022 1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。

二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
(一)指导思想

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中 央、省决策部署,全力实施“秦巴区域中心城市、陕鄂川渝交汇区域 交通枢纽、生态文明、健康宜居的生态名城”发展定位,以坚持以科 学发展观为指引,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为目标,围绕重点项目建 设用地需求,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 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,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,严格控制增 量,积极盘活存量,全力保障我市 2022 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, 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 

(二)基本原则

1、节约集约用地 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,盘活存量土地,规范有序推进城镇低效 用地再开发;严格执行各类建设用地标准,用地规模不得突破标准控 制。

2、区域统筹、保障重点 调整供应结构,优化产业布局,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、土地利 用年度计划,统筹区域、城乡各业各类用地,保障民生工程用地、基 础设施用地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。

3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,进一步加大 住宅用地供应力度,保障供地规模,把握供地时序,引导市场主体理 性参与;着力优化市场供应的结构和布局,做到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 尽保,新供住宅用地在城市建成区、城市新区均衡合理布局,促进我 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。

三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 

(一)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2 年度安康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 531.2730 公 顷以内。

(二)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2年度安康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,商服用地47.5920 公顷,工矿仓储用地 75.4416 公顷,住宅用地 238.1856 公顷,公共管 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2.5672 公顷,交通运输用地 103.8971 公顷,特殊 用地 3.5895 公顷,不涉及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。

(三)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安康市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、近期建设规划 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,对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中的各项指标 进行具体分配。从安康市本级 2022 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来看, 商服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城区东南片区和高新区,以及恒口镇、五里 镇、双龙镇等多个镇;住宅用地供应主要分布高新区,老城片区和恒 口示范区有少量布局;工矿仓储用地供应分布在城区东南片区、高新 3区科技路区域、北环线以北区域、傅家河以西创新路两侧区域以及五 里镇、恒口示范区;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城区东 南片区、城东新区、高新区及恒口示范区;交通运输用地供应主要集 中在城东新区、高新区飞地经济园区及高新大道两侧区域;特殊用地 仅分布在恒口示范区。

四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指标

(一)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

2022 年度安康市本级住宅用地计划供应 238.1856 公顷,其中产权 住宅用地 175.1190 公顷,均为商品住宅用地;租赁住宅用地 1.0206 公顷;其他住宅用地 62.0460 公顷,详见附表 1。 

(二)住宅用地供应布局

根据人口结构情况、居民住宅需求、房地产市场走势,合理确定 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。在区域分布上,恒口示范区 36.6126 公顷, 汉滨区(含城东新区)2.2709 公顷,高新区 153.0561 公顷,其余中心 城区范围内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为 46.2460 公顷。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均衡合理,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(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详见附 表 2)。

五、政策导向

(一)优化空间布局 围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安康中心城区,坚持“湖城一体、疏 解老城、重心北移、有序东扩”,因地制宜、适度超前,统筹推进安康 4高新区、城东新区、恒口示范区、瀛湖生态旅游区建设。

(二)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结合市本级各片区的用地现状、规划定位和主导发展方向合理确 定供应总量,确保土地供应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,优化土 地供应结构。按照“突出重点,确保民生”原则,先重点后一般,先民 生项目后开发项目,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、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 应,构建优质均衡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,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 服务,充分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和招商引资、优势产业用地需求。 

(三)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坚持科学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,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, 严格控制增量。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,严格执行建设项目 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,促进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 地的集约利用。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,加大闲置土地清理 力度,扎实推进批而未供、供而未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。

(四)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坚持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,统筹安排各类用地。严格执行经营 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,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 决定性作用;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,推进地下空间和经 营性公共服务用地有偿使用,并根据投融资体制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相关领域改革要求,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。

六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障措施 

(一)供应计划编制

由安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《安康市本级 2022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 应计划》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、检查指导和审核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, 对该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,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办公室,项目办公 室设在自然资源利用科。 (二)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 

1、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发布实施后,需严格执行,合理安排供地 时序和规模,确保各类用地供应计划的执行率。 

2、完善土地供应监督机制 在土地供应过程中,进一步明确发改、住建及项目主管部门的监 管职责。强化土地供应项目审批,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, 严把土地供应规模和供应方式。

3、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管理与监测 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,严格落实土地供应、开发利用和闲置预 警制度,及时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或规定时间动工开发建设,严防 建设用地闲置、低效利用,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,实现土地开 发利用的全方位跟踪服务与长效管理。 6附表: 1、安康市本级 2022 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2、安康市本级 2022 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。

注:

1.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,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、租赁住宅用地、其他住宅用地。其中,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 大类的住宅用地,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。

2.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,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 的租赁住宅用地,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。在土地来源上,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,不含通过改建等方 式盘活的存量土地。